2013年,学校开展了首届“感动大工”年度人物评选,受到了师生的广泛关注和认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连理工大学文化建设纲要(2012-2020)》的要求,选树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展现我校精神文化建设成果,体现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通过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的大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感动大工”年度人物推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离退休教职工中的个人(团体)。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2.事迹具有代表性,感人至深,能够诠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的大工精神;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威信,在本单位和校内外被广泛认可;
4. 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参照评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团体参选。学院最终推荐1~3名候选人(团体)。
三、上报材料
1.各党支部组织候选人(团队)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第二届“感动大工”年度人物候选人申报书》(见附件),严格遵照申报书的格式要求,候选人事迹不超过2000字,事迹简介不超过300字。申报书一式一份,A4纸打印;
2.所填写的纸质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每位候选人需要提供1张两寸证明照、3张电子版生活照,照片内容需与事迹相关。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候选人的真实情况,对所推选的候选人事迹进行认定;
2.请各党支部于6月5日下班前将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党委邮箱,纸版材料报送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创新园大厦B1003)。
联系人:冷鸿涛
联系电话:84708373
E-mail:sxdw@
数学科学学院党委
二〇一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