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党委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主要事项。 3、积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教育党员和教职工支持行政的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6、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干部工作。 7、做好统战工作。 8、做好群团工作。 9、承担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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