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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及单项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3:52 浏览量: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和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科特点,现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及单项奖励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一)可参评对象及名额

1.可参评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即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及非全日制研究生)。超学制学生不参评、不计入评选基数。

2.名额

“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科研突出的研究生,获评人数不超过研究生参评总人数的10%。

“优秀研究生标兵”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至多推荐硕士、博士各1人参加学校评选;

单项奖名额: 2023级博士1名。

(二)评审内容及说明

1.优秀研究生

学院二年级(硕博连读一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7)2024级研究生评奖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2025级不低于20小时;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评审细则参照《数学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附件1)。

2.优秀研究生标兵

获评2025-202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3)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4)2024、2025级参评研究生原则上至少获评过1次国家奖学金或1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5)同一学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士、博士)的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获奖学生同时授予“屈伯川奖学金”(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委员会依据并考察评定细则成绩、申报材料、综合表现,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3.校研究生单项奖励

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超学制学生不参评、不计入评选基数。

评选范围与校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相同,且与校优秀研究生可以兼得。各单项奖励评审条件如下:

(1)德育专项: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智育专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国家级重要科创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体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美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委员会依据并考察评定细则成绩、申报材料、综合表现,择优评选。

二、申报要求

自主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科研成果清单》(附件5)、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6,已在素质能力类荣誉申请中认定的成果无需提交佐证材料)。

2.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3)、《科研成果清单》(附件5)、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6,已在素质能力类荣誉申请中认定的成果无需提交佐证材料)。

3.研究生单项奖(仅限2023级博士申报):《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表》(附件4)、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6)。

以上参评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dutsxxb@126.com,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优研/单项申报材料。

三、其他说明

1.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

(1)提交所有论文、科研成果全文电子版、PDF格式;

(2)提交图书馆论文检索证明电子版;(如无可不提交)

2.硕博连读一年级学生和2025级本科直博学生以2024级硕士身份参评;其余符合参评条件的直博学生以博士身份降一级参评。


数学科学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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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11-8470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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