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通知与公告

关于开展2010年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2010年09月21日 18:58  点击:[]

关于开展2010年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鼓励青年教师投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使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能尽快脱颖而出,2010年教务处和校工会将继续组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请各单位切实做好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将大连理工大学2010年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
二、竞赛程序
1 .2009年度没有开展本院系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学部(学院)本年度必须举行学部(学院)的讲课竞赛,符合参赛范围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竞赛结束后,将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有关材料(参赛人员、评选结果、评委名单等)于10月31日前报教务处。
2.  各学部(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学部(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质量与《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1),原则上推荐1-2名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并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表(纸质和电子文档;附件2)及参赛教师的课程教学大纲、竞赛讲课教案(采用多媒体授课的可提供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日历等报送教务处教学培训中心(主楼222,Email: wangj@ )。
3.  教务处根据各学部(学院)报名情况具体安排学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进程。参赛教师按规定时间在指定教室进行讲课竞赛(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每位教师讲课时间25—30分钟,可自带15-20名学生。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评分。
三、奖励办法
1.  学部(学院)竞赛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学部(学院)制定。
2. 校级竞赛设一、二等奖,并颁发奖金及证书。
 
附件1: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
附件2: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学培训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 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0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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