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关同学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将“家长(监护人)承诺”及之前部分填写完毕,并完成“研究生导师意见”部分;
二、将表格交至海山楼B1005室,交由研究生辅导员完成“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意见”和“所在学部(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批意见并盖党委公章”部分;
注意:1.这两部分内容不用同学本人完成;2.请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上交表格。
三、待研究生辅导员通知后,取回表格。
四、关于疫情期间学生因公出国(境)特殊申请表》事项中“所在学部(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批意见并盖党委公章”栏目部分的办理如有不明事宜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84706450,邮箱:cui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