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通知与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20日 15:24  点击:[]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体请参考各奖项评奖对象要求。

二、奖学金名称、名额

英特尔奖学金候选人1名,10000元/人;(作为候选人推荐至参加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各院系候选人总数及最终获奖名额未知)

潍柴动力奖学金2名,8000元/人;

小米奖学金1名,5000元/人;

广联达奖学金8名,一等,2人,5000元/人;二等,6人,3000元/人。计算数学专业研究生不少于4人。

*每名同学只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应申请一项奖学金(英特尔、潍柴动力、小米、广联达四项中的一项)。不可同时申请多项。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6、符合专项奖学金协议对获奖研究生的要求,重点如: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本条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6)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8、注意:

1)已获得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本年度专项奖学金

2)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业阶段(硕、博)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3)已获得其它奖学金的学生申请本奖学金时其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4)若获得本奖学金,则用于申请本奖学金的科研业绩等材料不可再重复使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其它奖学金。

5)(被推荐)获奖后,获奖候选同学须配合设奖方和学校的相关工作,如手写致谢卡片、着正装出席颁奖典礼(如有)等,如不能接受,请勿申报。

6)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专项奖学金。

7)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考察申请人综合表现,集体评议。

四、申报安排

申请材料详见各奖项说明通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ihy@dlu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xxx学金申报申报表等各类材料命名:学号-姓名-材料名称。纸质版放至海山楼10楼B区北侧B1012门前崔弘扬信箱。

如有科研成果,需提交《科研成果清单》及文章全文。

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上报时间截至2023102217:00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上一条:数学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升档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数学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