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校团委2016年度“两优一先”评选细则,学院团委经讨论决定,制定以下评选方案。
一、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我院的共青团员(包括28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保留团籍的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及全院所有基层团支部;
2、“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3、最终评选出的优秀团员数不超过我院团员总数的3%,优秀团干部数不超过我院团员总数的1%,参评的先进团支部数不超过我院基层团支部总数的15%;
4、对在上一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团支部建设活动中荣获一等奖的团支部由学校追加1个优秀团员名额和1个优秀团干部名额,荣获二等奖的团支部由学校追加1个优秀团干部名额,荣获三等奖的团支部由学校追加1个优秀团员名额,追加名额不占用学院本年度名额;
5、对在本年度“五四”评选中荣获大连理工大学“十佳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由学校追加2个优秀团员名额和1个优秀团干部名额,追加名额不占用学院本年度名额;
6、对在上一学年荣获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标兵班称号的集体由学院追加2个优秀团员名额和1个优秀团干部名额,追加名额占用学院本年度名额。
7、“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二、评选名额
学院本年度优秀团员名额:20;
学院本年度优秀团干部名额:7;
学院本年度先进团支部名额:4;
本年度先进团支部学校追加优秀团员名额:4(从先进团支部中推荐产生);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3)积极参加团支部日常建设、团校培训、推优、理论学习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参评优秀团员的学生团员需学习态度端正,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且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
(5)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
(6)团结团员青年,关心集体,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7)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参评优秀团干部的学生团干部应在学校、学院等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学干部,原则上为15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3)了解团的业务知识,经常创造性地开展富有成效的共青团活动,在工作范围内,为建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发挥核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5)积极参与、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团支部日常建设、团校培训、推优、理论学习等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6)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
(7)参评优秀团干部的学生需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且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具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并能通过积极有效的途径,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并能代表团员利益,及时倾听团员意见,反映团员呼声;
(2)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各种工作手册记录完整,团支部建设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及时缴纳团费,做好团员证的管理、使用等常规工作;
(3)团支部能定期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时事要事探讨,团支部成员信仰坚定、政治素养高;
(4)团支部建有规范的推优工作制度,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团员的评议、考察、写实工作,有效地提高团支部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
(5)团支部在本单位内先锋作用明显;
(6)在全校团支部建设工作和学风建设工作评比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7)上一学期团支部所在班级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在级队前三名。
4、先进团支部评选参考条件细则:
(1)团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与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团支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3)团支部运用新媒体情况;
(4)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
(5)团支部特色工作的开展情况;
(6)团支部成员的学习平均成绩。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1、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制,院团委进行材料评审;
2、评审过程中,个人学习成绩为基础数据,同等条件下在学风建设上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3、分两个评审单位:
(1)第一评审单位: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副部,各级队、班级(含华罗庚班)学习委员,课代表,学习小组组长。
优秀团干部:2
优秀团员:5
(2)第二评审单位:除第一评审单位以外的所有团员。
优秀团干部:5
优秀团员:15
4、所有追加的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名额,需由所在团支部召开大会按300%的比例推选,经团支部所在班级所有班委签字同意后推荐到学院团委审核评选。
五、其他说明
1、申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要逐项认真填报申报表,评委评选以申报表打擂形式;
2、申报学生将申报表或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到所在级队团总支书记处,各级队团支书于12月18日(星期日)19:00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交到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王春处。
联系人:王春(18340808462)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