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4]3067号)文件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拟对评审专家库信息进行更新,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相关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推荐学术型及应用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重点推荐学科详见(附件一),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不限推荐学科。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结合本单位学科设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每个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请从专家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二、推荐专家须满足《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大型评审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6月。
(二)、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三)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四)、需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五)、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七)、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或类似项目评审工作者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三、 申报时间
本单位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参照《重点推荐专家学科列表》(附件一),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二),于1月15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报送至国际处办公室,并由申请人将电子版表格发至fao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