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体育教学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学校决定进行2010年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申报。所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经过教学实践证明效果明显,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
.已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含校级),原则上不应再申报本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3
.本次参评的优秀教学成果奖不涉及教材和单纯的CAI课件,这两个奖项另行组织评定。
4
.2010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学部至多推荐6项成果,学院至多推荐3项成果。
5
.各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和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要求有专家签字;申报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请成果申报者使用此通知的附件材料(略有改动)。
6
.请各单位于2010年12月1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主楼226),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hangxj@,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军 宫文飞,联系电话: 84708593。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