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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党内“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13:19 浏览量:

学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党内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党委决定组织开展数学科学学院2014-2016年度党内“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推荐对象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推荐评选对象为2014-2016年度全校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其中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师生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调整前的支部推荐。

2.推荐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每个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自主申报

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自主申报

二、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外,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在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建设。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发展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评选年度范围内没有发生过违纪事件。

三、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党支部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做好组织推荐、组织考察、及时公示和审核把关等相关工作。高质量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工作的激励引领作用。

3.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使整个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过程。

4.学院将通过材料阅卷的方式进行评审,并将在此基础上进行遴选推荐至学校。

四、材料上报

被推荐对象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事迹材料模板格式说明填写,党支部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1.上报时间

6月7日16:00前

2.上报方式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报送至学院党委(创新园大厦B1001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xdw@。

3.需报送的材料

“两优一先”各类推荐申报表

事迹材料

宣传用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M左右,个人照片要求红底正面免冠一张,生活照一张;基层党组织合影背景可自选)

 附件:

 1.“两优一先”各类推荐申报表 

 2.“两优一先”评选事迹材料模板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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