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关于在全院学生党员中开展2014-2015学年“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年05月06日 18:13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院风学风建设,深入挖掘和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学生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决定在全院学生党员中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事迹,不断提高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学生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基层党支部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坚持以评促建,通过评选活动,在学生党员中进行党性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提高学生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现将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比条件

        1.先进学生党支部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2)党员发展工作突出。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敢于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群众,以支部的先锋作用带动群众。

        (3)制度机制完善。党支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和开展组织生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工作成效显著。党支部有战斗力和凝聚力,能够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学风建设和学习工作业绩突出。党支部在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活动中,组织有序,效果突出,特色鲜明。

        (5)群众满意度高。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支部拥有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队伍,能定期组织有显著成效的思想政治学习;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6)党支部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

        2.优秀学生党员评比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热心服务同学。主动帮助同学,团结同学,带领同学一起进步,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公与私、集体与个人的关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员权利。

        (3)带头学习提高。弘扬优良校风学风,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能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体现大工精神。

        (4)努力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学习、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服从组织领导,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活动,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乐于奉献,表现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5)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正确对待和接受同学的监督和老师的批评教育。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在各类事件中,表现出共产党员应有的品格和作风。

        优秀毕业生党员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应为在校期间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学习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取得一定成绩。在校期间曾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比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党务工作水平高。认真学习掌握党务工作知识,熟悉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支部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和实践,勇于创新,在工作中做出较好成绩。

        (3)工作能力突出。能够配合上级党组织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能够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为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核心带头作用,使所在党支部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4)具有开拓精神,群众基础好。积极探索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本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的活动,思路新、方法好,成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带头服务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带头做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警醒,在成长成才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支部书记任职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二、评比对象

        先进学生党支部:全体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学生党员。其中优秀毕业生党员为2015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的书记或副书记。

        注:以上优秀个人中不含在职人员。

        三、时间安排

        1.5月6日,发布“关于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2014-2015学年‘两优一先’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2.5月6日-5月12日,由各党支部开展评选活动,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

        3.5月13日-5月19日,学院党委评选,审核材料,公示。

        4.5月20日,上报校评审小组评选。

        四、评审材料要求

        各党支部上报材料,需填写相应电子表格(附件2、3、4),并准备相应照片电子版(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要求如下:

        1.文档命名方式:单位(学部、院、系)-类别(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学生党支部)-名称(个人或支部)。

        2.填表要求:一律为宋体小四,单倍行距。“主要事迹”要求第三人称,字数1500左右,突出重点、体现全面、详实感人。

        3.宣传用照片:所有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M左右。照片命名方式同上。其中,个人照片要求红底正面免冠。

        推荐表和照片的电子档发往邮箱sxdw@。同时推荐表纸质版(盖公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送党委办公室(创新园大厦B1003)。

        五、奖励政策

        1.分别授予获奖者 “优秀学生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 、“先进学生党支部”等荣誉称号和奖励。

        2.优先推荐获奖个人和集体参评省、市级先进个人、集体。

 

 

        附件:

        1.学生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2.优秀学生党员、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

        3.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登记表

                 数学科学学院党委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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