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人才培养

关于启用研究生教务酬金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2011年05月12日 19:50  点击:[]

关于启用研究生教务酬金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附件1:关于启用研究生教务酬金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110509 
 

各学部、学院(部):
为提高研究生教务酬金管理水平,使研究生教务酬金的计算、核对、发放更加高效和透明,研究生院开发了研究生教务酬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本学期开始,研究生院将启用该系统,并将研究生教务酬金的有关情况做以说明。
一、系统的功能
该系统可以自动计算研究生教学酬金、指导酬金;院系教务员填写监考人员名单,二次分配教学酬金、指导酬金、论文评阅答辩费等酬金,教师、教务员通过系统进行核对和确认后,研究生院发放酬金。
二、系统的使用
1、登录
该系统为“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模块,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研究生教务员登录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即可使用酬金系统。
2、工作流程
(详见附件)
三、系统使用要求
研究生院每学期计算酬金时,请各位教师、各院系教务员务必按照时间要求进行酬金核对,并及时反馈问题。酬金一经发放,就不能够再次进行酬金调整(特殊情况只能在下一学期计算酬金时考虑)。
四、关于研究生教务酬金的说明
1、研究生教务酬金的计算和发放
每年6月、12月计算当前学期的酬金,每年9月、3月核对上学期酬金,每年9-11月、3-5月发放上一学期酬金。
酬金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一次全部发放;酬金金额高于2000元的,分3次发放。
2、教学酬金、指导酬金的调整
多人主讲课程的教学酬金、多人联合指导研究生的指导酬金,可以由教务员在系统中二次分配。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上一条:转发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聘用博士、硕士研究生担任现代远程教育毕业 下一条:关于领取国家公派研究生校内推荐信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