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留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1:附件1:院系图像采集名单汇总表
附件2:附件2: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卡
各学部、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凡2012年1月底前毕业的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留学生),必须进行图像采集,否则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均不能发放。若之前已经参加过图像采集,可不用参加。
二、工作安排
1.2010年11月23日之前由各院系研究生教务员统计图像采集名单,将“院系图像采集名单汇总表” (附件1)和采集费用(每位研究生15元)一并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硕士采集费用交到专业学位办,并按照缴费人数领取机读卡。
2.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图像信息采集填涂说明》(附件2)进行填涂,不符合填涂要求的卡片无效,并自行承担后果。填好后由教务员统一保存,待采集日发给学生。若填涂错误,请持旧卡以院系为单位到培养办更换。
注意事项:
(1)机读卡不得折叠;
(2)机读卡上的汉字代码可利用软件查询,该软件下载地址为:
http://gs.
2. 新华社辽宁分社于2010年12月1日到我校进行图像采集,希望参加的研究生按时参加。采集地点在研究生教育大楼(理工北门附近)报告厅,具体拍摄时间安排见附表。
三、其它
1.学校代码:10141
2.填涂要求:采集卡上的院系代码、学号从左侧开始填写,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中有汉字出现的,汉字不用填写,只填写数字部分。
3.为保证拍摄秩序和质量,采集日请各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到采集现场组织好本院系学生,避免出现空闲时间或拥挤现象。
4.图像采集时间:8:00—15:30(中午有休息时间)。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严格按照院系划分时间段到采集现场,避免由于拥挤造成秩序混乱。
5.教育部要求,学生在图像采集时,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
6.请参加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务必于拍摄50天之后登录网站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联系人:赵婷婷,迟来萍
联系电话:84708332,84706071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0年11月12日
采集时间安排
序号
|
院、系
|
时 间
|
1
|
数学学院
|
8
:00—8:30
|
2
|
物理学院
|
8
:00—8:30
|
3
|
建筑学院、体教部
|
8:30
—8:45
|
4
|
化工学院
|
8
:45—9:35
|
5
|
建工学部
|
9:35
—10:10
|
6
|
力学系
|
10:10
—10:20
|
7
|
船舶学院
|
10:20
—10:30
|
8
|
汽车学院
|
10:30
—10:35
|
9
|
外语学院
|
10:35
—10:45
|
10
|
人文学部
|
10:45
—11:05
|
11
|
环境学院
|
11:05
—11:30
|
午休
|
12
|
电信学部
|
13:00
—14:00
|
13
|
管经学部
|
14:00
—14:40
|
14
|
软件学院
|
14:00-14:40
|
15
|
能动学院
|
14:40
—14:55
|
16
|
机械学院
|
14:55
—15:20
|
17
|
材料学院
|
15:20
—15:30
|